宜春学院关于印发
学生宿舍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同意,现将《宜春学院学生宿舍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春学院
2018年4月8日
宜春学院
学生宿舍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对校园环境的长效管理,打造新时代安全文明、整齐有序、干净美丽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宜春学院关于印发《宜春学院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宜学院字〔2018〕29号),结合学生宿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推进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提高全体学生的文明卫生意识,建设干净整洁、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宿舍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新卫
副组长:江辉卢志勇熊尚鹏(常务)王璜
成员:黄华彩王劲孙平陈建新龙浔李晖
王俊峰各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各教学院学工科科长,明德物业公司负责人,金龙物业公司负责人
办公室:挂靠学工处宿管科
办公室主任:陈建新(兼任)
工作职责:学生宿舍区环境整治的统筹和组织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文件,制定相关标准,细化相关规则,建立规章制度;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加强学生宿舍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落实并及时进行情况通报。
三、整治目标
根据学生宿舍区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文明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纠正不文明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开展学生宿舍区清洁工程,强力清除卫生死角;全方位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彻底堵住安全漏洞;浓厚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环境整治氛围,全力打造环境整洁、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学生宿舍新面貌。
四、工作内容
1.宣传动员(3月30日前完成):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各级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明确环境整治工作要求。
2.全面自查(4月6号前完成):各教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确保本院学生寝室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窗户明亮、摆放整齐、卫生间干净无异味,本院学生所住楼层公共区域洁净;开展宿舍安全隐患排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爱护公共消防设施,严禁在公共通道堆放垃圾和违规停放交通工具,确保公共通道畅通。
3.对标整改(4月11前):学校将对学生宿舍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单位)各学院要针对抽查中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4.总结提高(11月15日前完成):以此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进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让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各教学院要坚持做好星期一次的常规宿舍管理检查,学工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宿舍环境卫生安全情况的全面检查、评比活动,结果进行公示,对环境卫生整治效果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环境整治不力、问题突出学生寝室进行通报批评。
五、职责分工
1.成立学生宿舍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生宿舍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学生宿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宿舍文明建设,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治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2.认真做好本院学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院学生寝室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协助做好学生宿舍区公共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清除本院宿舍楼层内的各种“小广告”,确保学生宿舍区公共区域保持整洁干净、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3.全面负责学生宿舍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做好学生宿舍的日常零星维修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宿舍区公共区域的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后勤处、明德物业公司)
4.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关注学生宿舍安全状况,及时报告学生宿舍异常情况。(责任单位:保卫处、金龙物业公司)
5.做好学生宿舍范围内走廊、室外、自行车棚弄丢弃物和僵尸车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各教学院)
6.做好学生宿舍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迅速进行全面动员,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2.强化工作责任。各教学院、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任务,落细具体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教育。各教学院要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和教育作用。
4.狠抓工作落实。各教学院要在4月12日前对本院所有的学生寝室进行环境整治自查整改,针对自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学工处联合团委会同各教学院将在4月中旬进行全面检查评比,结果进行通报。
请各教学院在4月12日前将本院学生学生宿舍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环境综合整治自查情况汇总表交学工处宿舍管理科。11月15日前将本院学生宿舍环境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学工处宿舍管理科,上述材料电子稿通过OA办公系统发至陈建新。
附件:1.宜春学院学生宿舍区环境整治工作标准和要求
2.宜春学院学生宿舍区环境整治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
学生宿舍区环境整治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寝室及走廊清洁环境卫生要求
1.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无污迹、无杂物;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各自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5.盥洗间摆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无异味;
6.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7.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二、寝室安全消防要求
1.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自安装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电烤箱、电暖器、电炒锅等)和违禁电器(包括电饭锅、电热棒等);
2.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内燃烧纸张、杂物等物品;
3.禁止在宿舍和公寓区内生火烧水、煮食,严禁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4.禁止在蚊帐内使用台灯、充电器等;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停放自行车或堆放物品;
6.禁止盗用公用电源,挪用、破坏消防器材或安全指示灯等;
7.禁止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8.严禁在宿舍区养宠物。
三、个人卫生要求
1.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2.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
3.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
4.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附件二:
宜春学院学生宿舍区环境整治自查情况汇总表
(只列出有特殊情况的宿舍)
学院:(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楼 栋 | 寝室号 | 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等其他问题 | 处理措施 | 责任落实人 | 建议 |
备注:1. 请各学院重视并认真对待,拟定专人填表,并于4月12日前交学工处宿舍管理科
2. 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事项请列明,由学生处汇总、提交并跟进。
3. 必要时,也可将安全隐患、环境整治工作问题、意见建议另附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