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次“三师”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2015年7月1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做好首次“三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完成了申报、推荐及资格审核等工作,为做好本次“三师”评审工作,学校专门召开了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完善了评选办法,现就后续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教学名师评选
(一)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8:30-12:00 15:00-17:50
(二)专家组:另行通知。
(三)地点:二教楼西一107室
(四)程序:
1.参评教师进行个人教学情况陈述(10分钟以内);
2.参评教师讲授一堂20分钟的课程;
3.参评教师答辩;
4.专家评分(分别对教学情况和授课情况进行评分);
5.工作人员统分(两项得分分别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五)计分办法:
参评教师的量化得分由三部分组成:综合陈述答辩得分占40%,授课得分占30%,教学研究业绩得分占30%(教学研究业绩得分根据《宜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计分办法》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研究业绩成果进行评定)。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参评教师认真准备一份10钟以内的教学情况陈述材料和一堂20分钟的讲课内容;
2.请各参评教师认真梳理近15年(2001年元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教学研究业绩,填写《教学研究业绩清单》于2016年6月1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jwcjsk@126.com。
3.陈述和授课顺序由抽签确定。
二、优秀双育教师评选
(一)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8:30-12:00
(二)专家组:另行通知。
(三)地点:
1.第一组(10人):二教楼西一703室
文传、政法、经管、外语、音舞、美设学院参评教师。
2.第二组(8人):二教楼西一707室
马克思主义、理工、生科、医学、美容、体育学院参评教师。
(四)程序:
1.参评教师讲授一堂20分钟的课程;
2.专家对授课情况进行评分;
3.专家评阅参评教师育人材料;
4.专家对参评教师育人情况进行评分;
5.工作人员统分(两项得分分别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五)计分办法:
参评教师的量化得分由三部分组成:综合授课得分占50%,育人得分占40%,教学研究业绩得分占10%(教学研究业绩得分根据《宜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计分办法》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研究业绩成果进行评定)。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参评教师认真准备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育人方面成果材料,并认真梳理近10年(2006年元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教学研究业绩,填写《教学研究业绩清单》,2016年6月13日前将以上材料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jwcjsk@126.com。
2.授课顺序由抽签确定。
三、金牌主讲教师评选
(一)时间: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8:30-12:00 15:00-17:50
(二)专家:另行通知
(三)地点:
1.第一组(24人):人文楼文大402室
文传、政法、经管、外语、马克思主义学院参评教师;
2.第二组(23人):人文楼文大403室
数计、理工、生科、化生、医学、美容学院参评教师;
3.第三组(13人):人文楼文大404室
音舞、美设、体育学院参评教师。
(四)程序:
1.参评教师讲授一堂20分钟的课程;
2.专家对授课情况进行评分;
3.工作人员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五)计分办法:
参评教师的量化得分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授课得分占80%,教学研究业绩得分占20%(教学研究业绩得分根据《宜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计分办法》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研究等业绩成果进行评定)。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参评教师认真准备一堂20分钟的讲课内容;
2.请各参评教师认真梳理近5年(2011年元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教学研究业绩,填写《教学研究业绩清单》于2016年6月1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jwcjsk@126.com。
2.授课顺序由抽签确定。
请各参评教师所在单位派1名老师代表于2015年6月8日下午16:00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抽取各参评教师授课顺序,并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参评老师认真准备,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人事处、教务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