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向柳艳兵、易政勇
同学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柳艳兵、易政勇是宜春三中高三学生。2014年5月31日14时36分,在宜春中心城区开往袁州区金瑞镇的公交车上,一名坐在后排的男性乘客突然持菜刀砍伤柳艳兵、易政勇等5名乘客,并向车内其他乘客砍去。在危急关头,易政勇奋不顾身抬手阻挡歹徒砍向他人,柳艳兵在自身被砍伤头颅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立即冲上前与歹徒搏斗,将其摁倒在地,并夺下菜刀,及时避免了车上其他30多名乘客受到伤害。柳艳兵、易政勇在危急关头,舍生忘死,挺身而出,用热血和生命奏响了一曲青春无悔的英雄赞歌,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展示了新时期宜春青年的精神风貌,展现了“宜春好人”的风采,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弘扬“好人文化”,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宜春学院团员青年中开展“向柳艳兵、易政勇同学学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支部要求
各班级团支部须于6月份开展一次以“向柳艳兵、易政勇同学学习”为主题的团日活动,根据自身班级特点自主设计活动形式,分享、讨论学习柳艳兵、易政勇同学先进事迹的感受和思考;同时,要求本班级团支部官方腾讯微博发布以#柳艳兵、易政勇,团员青年好榜样#为微话题的有关主题团日活动的微博并成功@江西学校部(@gqt-14jx-tswxxb)、@江西省宜春学院团委(@y14ycu)、@宜春学院团委通讯团。
2. 时间:2014年6月10日――6月30日
3. 要求:
(1)各院团总支、团支部要在利用好校报、广播、视频等传统校园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校园网、校园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和载体,采用贴近学生、灵活时尚的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要重点发挥我校团组织微博体系的组织优势、规模效应和传播效率,通过开辟学习专门话题等方式,吸引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线上分享和讨论,并形成学习热潮。
二、其他要求
1. 要把学习宣传柳艳兵、易政勇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第二课堂教育全过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教育和引导学生把责任和奉献精神体现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
2. 要把学习宣传柳艳兵、易政勇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五有”(第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第二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第三有必需的知识体系;第四有较强的创业精神;第五有实用的动手能力)人才。
3. 要把学习宣传柳艳兵、易政勇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弘扬“好人文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师生从柳艳兵、易政勇同学先进事迹中感受到正气、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同时,要充分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用好人文化引领、激励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医学院团总支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