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护理专业教学班:
根据宜春学院与国际教育文化医疗支援交流机构相关合作项目有关规定,定于本学期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立木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定标准
1、学生品行考核按《宜春学院学生品行考核办法》及其《量化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见《学生手册》)。
2、立木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及程序,按《宜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宜春学院学生评优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学生手册》)。
二、名额分配
1、奖学金名额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我院护理专业本、专科在校学生共547人,按国际教育文化医疗支援交流机构定于奖学金名额5名。
2、参评对象:需要报名参加《中国护士赴日培训就业项目》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各护理专业教学班在本次立木奖学金学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考核标准、评定条件及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操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在审定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其名额。
2、认真规范地填写相关表格,表格不得有涂改,填写表格一律用黑色水笔。
3、于10月25日将材料报送蒋老师处(同时报Excel电子文档)并将考核与评定结果在本院学生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
特此通知。
医学院学工科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