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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进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0-11-24浏览次数:546

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进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现将2011年教师进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进修的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愿为学校建设发展长期服务。

2、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每年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需要,且纳入学校年度进修计划(上级指令性除外)

二、各单位应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本部门师资培养规划,结合部门学科建设和教学需要,制定本单位2011年教师进修计划,并根据优先推荐的原则分学期做好人员排序。

三、进修的主要形式为国内(外)访学、新办专业单科进修、新课程进修、精品课程进修以及双语教学培训等提高教育教学技能的短期培训。鼓励支持教师申请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及教育部培训中心资助项目。外语专业教师可以考虑选送到国外大学进修专业外语,美术专业教师可以考虑选送到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进修。

四、进修费用承担:进修费、住宿费、每学期往返1次差旅费由学校和教学院共同承担,其中:学校承担70%,教学院承担30%。特殊专业的进修费用报学校审定。

五、脱产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学期。学校和教学院在教师外出脱产进修期间将进行跟踪督查。

六、凡未纳入学校2011年进修计划的,事后一律不予批准。

七、请各单位在1130日下午530前将本单位2011年教师进修计划及有关人员进申请表送交人事处师资科,以便汇总提请学校审定。

附件:12010年各单位参加进修培训人员统计表

2宜春学院2011年教师进修计划申报汇总表

3宜春学院教师申请进修审批表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