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0-05-14浏览次数:533

于做好2010年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和《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 

副组长:王萍涛

  员:彭  智、周曙光、陈 勇、胡毓智、聂火云、胡林龙、甘诚智、余志核、郭孟萍、杨建平、张春娜、刘苏铭、潘华凌、谢 军、宋小敏、尹经民、梁爱军

“专升本”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推荐选拔

(一)招生专业

  根据各教学院申报的招生专业及学校实际,决定今年13个教学院的34个专业(专业方向)为“专升本”招生专业(见附件2)。

(二)推荐和录取指标

  2010年录取指标为180人,推荐指标不受限制。

(三)推荐对象

  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均可推荐(计算机专业只需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只需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1、学生根据推荐条件自愿报名,并在425前向所在教学院办好报名手续。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可委托老师、同学或其他人报名。

2、教学院根据有关要求确定推荐名单。

3、被推荐同学须填写《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提供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三张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在425前到所在学院缴纳报名费。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报名费为每人130元。

4、各学院在426428期间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5月初教务处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5、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原则上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

(五)命题、考试

1、命题形式:采取封闭方式,考试采取标准化形式。

2、考试时间:《英语》考试时间为65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分别为65下午和66上午。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安排。

(六)阅卷统分

阅卷工作必须由两名专业老师采取封闭式流水作业的方式完成,统分工作在校监察室的监督下,由教务处负责拆卷、登分。

(七)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各教学院审核拟录取学生的相关证件及现实表现。

2、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

3、学校审定。

4、张榜公布。

三、纪律要求

() 实施专升本“阳光工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率高的特点,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声誉。有关部门和各教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考生的宣传服务,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好考生来信来访。要加强监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教学院主要领导为本学院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的推荐选拔工作。各教学院、有关部门按时间、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专升本”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禁举办各类复习班。学校重申: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考前辅导班,或印发考试大纲和历年考试试题以外的任何复习资料,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场所和设施。违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2010年“专升本”录取方案

2、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3、宜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一览表

4、宜春学院“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5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

 

 

00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专升本    选拔     通知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0513日印发

(共印30份)


 

1

宜春学院2010年“专升本”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厅关于2010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13号)和《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1、三证齐全:录取时各教学院必须严格审查专科毕业证(2010届应届生)、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或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英语专业录取时对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时对高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

参加2010年上半年的英语等级考试和高校计算机考试者,以正式录取时获得有效成绩认证(即省教育厅网页上公布的成绩查实)为准。

2、政审合格: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英语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

4、择优录取:在英语上线的考生中,分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合在一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人数,多出指标由学校统筹,原则上分配给该院的其他专业。

二、指标分配

    各专业(含相同考试科目专业)录取指标数=(180÷X)×Y

其中180为全校总招生计划指标,X为全校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Y为某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合在一起)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

 

三、录取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录取原则审定考生的录取资格,再根据下达的录取指标进行录取,于625日前将录取结果交学校,待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审批。于630日前张榜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7月底前寄发《专升本入选通知书》。

 


 

2

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

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有关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收优秀的高职高专学生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

三、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四、推荐选拔程序:考生自愿报考,所在学校按条件进行推荐,省教育厅和招生学校分别组织英语和两门主要课程考试。招生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考生凭招生学校和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

    五、学籍和编班:经过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六、学费和待遇: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学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各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监督管理: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和入选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对于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除清退违规入选学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违规学校取消1至3年的推荐或招收专科学生的资格。

    八、组织实施:各校的推荐选拔工作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由教学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招生学校和推荐学校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教育质量。

    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解释。

 

 

 

 

 

 

 

 

 

3

201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学院

专业

主要专业课1

主要专业课2

统考科目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大学语文

中国现代文学

英语

对外汉语

现代汉语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新闻学概论

广告学

广告学原理

人文教育

人文地理学

政法学院

法学

刑法学

民法学

公共事业管理

政治经济学

行政管理学

思想政治教育

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经济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管理学

会计学(基础会计、财务会计)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学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西方经济学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分析

高等代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C语言

数据结构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模拟电路

信号与系统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

理论力学

土木工程

画法几何与建筑工程制图

材料力学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有机化学

生物化学

制药工程

生物技术

医学院

护理学

人体解剖学

护理基础学

临床医学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预防医学

麻醉学

美容

医学院

临床医学(美容医学方向)

医学美容技术

美容解剖学

医学美学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园林

植物学

园林树木学

动物医学

动物生理学

微生物学

外国语

学院

英语(师范类)

基础英语

英语视听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运动生理学

田径(100、跳远、铅球)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学

素描

创作(设计)

艺术设计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学

声乐

器乐 

舞蹈学

剧目

技术技巧

 

4   

宜春学院2010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3月底

制定宜春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方案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3底前

向校内外发布招生公告

教务处

41425

通知学生并组织推荐报名工作

各教学院

428

接受校内外集体报名

教务处

5月上旬

整理专升本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

教务处

565

打印、发放“专升本”考试证

教务处

635

领取英语考卷,组织专业科目命题

监察室、教务处

656

组织考试

监察室、教务处

66下午

组织教师阅卷

监察室、教务处

621

公布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录取要求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625

向省教育厅报送录取方案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630

组织录取,并张榜公布专升本预录名单

教务处

7

省教育厅审核学校录取新生名册

学校寄发《入选通知书》

教务处

5:    

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样表)

报考学校、专业: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1寸)

 

 

 

 

 

现就读

学校

所学

专业

年级

学制

担任何种

   

受奖励

情况

 

 

 

 

 

 

 

专科综合测评

     

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情况

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

特长

 

 

 

 

选拔

测试

成绩

英语

基础1

基础2

总分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推荐审批情况

院系意见

 

 

 

 

就读

学校

意见

 

 

 

 

招生

学校

意见

 

 

 

 

注:本表一式二份,招生学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