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的职责:
1、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业务学习等方面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教育学生求真、求实、求美的道理,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特点,使学生进入学校后就能接受良好校风的熏陶。
3、向学生介绍医学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专业思想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4、有意识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及科研能力。承担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5、关心学生的生活,掌握学生课内外的各项学习动态,发现和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了解贫困生、学习困难生、心理压力较大同学的情况,尽可能给予他们切实可行的指导。如遇倾向性的问题和不能解决的困难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和领导联系。
6、根据学生的个体情况,指导学生合理制定学习计划,选专业方向,安排学习进程,进行职业生涯设计。
工作要求
1、应采取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2、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或集体指导1次,每次指导后填写《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并签名。
3、《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由指导教师本人保管,每学年由教务科收回一次,检查导师工作情况。